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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农村计生“两户”建房拆迁“多得一份”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3-04-07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绥阳县农村计生“两户”在建房、拆迁和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时,可按政策享受增加一人份额的优惠。目前该县已有42户计生家庭受益此政策,受益金额超过300万元。据了解,绥阳县为探索建立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新机制,促进实现“双降”目标,今年出台实施了《关于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划拨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优惠的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规定: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在申请住宅建房审批时,可在该户现有人口的基础上,增加一人的标准申请,并可按所处区域的最高用地限额审批。农村计生“两户”因国家征用土地拆迁,在安置还房时,可在该户现有人口的基础上,按本县上一年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申请增加一人份额安置还房面积(以县统计局认定数据为准),增加部分按照原征收房屋的同等价格回购;在审批项目时,可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适度增加建设容积率解决所增加的安置房面积。村(居)民委员会在制定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的方案时,按人口数量计算分配的,对农村计生“两户”增加一人份额给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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