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

您的位置:首页>胜诉案例>农村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的不作为 省政府的行为尤可究

农村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的不作为 省政府的行为尤可究

文章来源: 中国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12-03-18
【事实概要】
     周成(化名)是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盛福庄X号的村民,数十年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早已经使他习惯于这种与世无争的安稳生活。然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一纸批文决定却将周成平静的生活激起层层波澜。然而是怎样的批文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山东省人民政府批文决定将济南市历下区盛福庄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而周成的房屋就在被征用的范围内。回想自己在这个房屋内祖祖辈辈已经生活了数十年,如今怎么就毫无征兆的成为国有了呢?连自己的房屋都已经不再是自己的了,那还有什么是自己的呢?可是做出这个批文的可是山东的省政府呀?自己一介草民怎么和省政府一较高下呢?但是他想无论如何也得为自己讨一个说法,神州大地必定还有一片说理的青天。思前想后,周成找到了北京本团队的王优银律师和库建辉律师,委托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替自己讨个说法.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石沉大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王优银律师和库建辉律师通过分析案情并结合多年办案的实战经验,觉得应该先弄清这次省政府征用土地的程序及相关文件资料,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两位律师决定于2011年5月4 日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济南市历下区盛福庄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的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审批依据等政府信息,然而山东省人民政府于同年5月5日,超过15个工作日,未予公开相关信息,也未作出任何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就这样石沉大海了。被拒绝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长期从事行政案件处理的律师来说并不陌生,对于从事拆迁案件多年的王律师和库律师而言,这已经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现象了。但是是不是就应该默然接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呢?当然不是!如果就这样放弃了,何谓之正义、何言之维权、何谈得经验,又怎么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和嘱托?想到公民的基本权益被藐视,本团队的律师们最终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帮助周成讨回公道,伸张正义。案子在此遇到困难,停滞不前。然而困难的存在,并没有因此动摇了我们两位专业拆迁律师的信心,他们依然沉着冷静的计划着下一步的工作。
办案第二辑:行政复议,迎难而上

     王优银律师和库建辉律师凭借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明白山东省人民政府不公开政府信息的目的,这无疑更说明了其中的猫腻和不可告人的秘密。两位律师认为山东省政府在法定期间并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绝不能给他们喘息的机会,于2011年6月3日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似乎迫于两位律师的步步紧逼的战术,不得不有所作为,以堵住悠悠之口。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6月7日作出了鲁政复办告字[2011]36号告知,认为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事项。这种情况无疑使得长期受民不与官斗思想影响的周成,维权的信心蒙上了层层迷雾。然而这种情况对于身经百战的赵律师而言早在预料之中。政府的迂回逃跑战术显而易见,那么两位律师又会采取什么措施令政府逃无可逃呢?
办案第二辑:行政诉讼,再接再厉

    王优银律师和库建辉律师于2011年7月18日用一纸诉状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告上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鲁政复办告字[2011]36号告知。法庭之上,两位律师雄辩滔滔,并不断的提出有力的证据使得山东省人民政府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逃无可逃。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10日作出了(2011)济行初字第71号行政裁决书,支持了两位律师的观点和当事人周成的诉讼请求,撤销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6月7日作出了鲁政复办告字[2011]36号告知。
    胜利的天秤无疑已经逐渐向两位律师和当事人周成倾斜。毫无疑问,当事人周成的合法利益也得到了很大的维护,他的征地补偿也将得到最大化。
 
【律师说法】
     为了公共利益而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在当今中国屡见不鲜。然而这其中的利益链条却不为我们这些老百姓所知。单凭一己之力,很难知道这其中的秘密,这就要求遇到此类情况时,被征地人应该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思维,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这一切恰恰需要律师的介入和帮助。很多时候这类的行政纠纷不单是政府的错,更是老百姓的纵容。如果老百姓都能重视自己做为公民的权利,政府也不会小觑公民了。
     这就要求老百姓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论对方是政府抑或是政府的其他机关,老百姓都应该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通过律师的帮助启动法律程序,必定会有允许公民说理的地方,神州大地朗朗乾坤,违法行为必将无处遁形。被拆迁人(被征地人)当你遇到任何困难时,法律会让你体会到“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