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李丽娜律师办理的这桩案件中,我们可以对政府强拆房屋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加深了解。
案情简介
本案发生在贵州省贵阳市的某下辖县级市一个偏僻的小乡村中。原告许先生一户五口在村内拥有宅基地,一同生活一个五十平左右的房屋里,生活十分拮据。因为家里人数众多,且没有其他房屋可以居住,居住的房屋墙体出现裂缝,却也腾不出地方进行翻建扩建。贫瘠的土地、险峻的地形,由于自家人分配的耕地不具备新建房屋的条件,许先生在征得叔叔同意后,在其地上修建了一处房屋,建房期间并未收到任何通知或阻碍。
历时大半年,房屋终于建成。就在许家人还沉浸在乔迁新居的喜悦之中,镇政府突然来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许先生拆除房屋。为了捍卫新居,许先生极力阻拦,并质问政府“凭什么拆我的房子?”执法人员拿出一叠通知文件,叫嚷道:“根据文件精神,占用耕地建房一经发现实行零容忍,必须立即拆除!”
许先生虽觉得事情不合情理,却也不知如何反驳。眼看着许先生并没有配合拆除的打算,嚣张的镇政府当日便拆除了崭新的二层房!政府丝毫不给农户商量的余地,新房直接被强行推倒!新房轰然倒塌,一家人的梦也碎了,许家人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律师助力顺利维权
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许先生几经寻找终于找到了京平律师,并向代理本案的李丽娜律师讲述了自己花费毕生积蓄建房却惨遭强拆的过程。在讲述过程中许先生声泪俱下,而一家人的遭遇让律师同情万分,忍不住心疼落泪,京平拆迁律师誓要帮助许先生一家讨回公道。
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许先生准备好相关证据,用一纸诉状将镇政府告上了法院。在法庭上,双方仍然围绕认定涉案房屋为违法建筑并实施强拆的法律依据为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镇政府还是拿着那叠写着“这不准、那不准”、“禁止这、禁止那”的文件来对簿公堂,但这可糊弄不了京平律师。政府作出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一些“工作制度”和“文件精神”,不能作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其效力不能认定,适用性也无从考证。因此,政府对许先生的新房强拆行为属于行政违法!
法庭陈述及辩论环节结束,审理法官宣布休庭片刻。休庭结束,法官认定被告镇政府未提交能够作为认定其合法拆除房屋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涉案强拆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当场作出判决: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涉案房屋行政行为违法!当庭宣判在房屋拆迁案件的诉讼的审理中鲜有出现,京平律师在诉讼中对政府违法行为进行精确打击,也进一步体现了京平律师对案件争议焦点精准的把控能力和对案件审理进程的助推作用。京平律师又一次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帮助当事人打了一场胜仗,捍卫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让许家人真真实实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律师感言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房子就是家,有房才有家,千万个房屋背后都是千万个家庭。每一间倒塌的房屋,都是一个心碎的家庭。而尽可能帮助每一位老百姓通过合法方式守护自己的家园、维护安定和美好生活,也是作为征拆律师的初心与使命。“无明确法律依据强拆房屋当属违法”,希望每一位老百姓都能记住这条基本原则,当房屋面临强拆之时,不畏惧强权,坚定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京平拆迁律师永远为你撑腰!
本案部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