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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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违法拆迁:城中村改造还未签拆迁补偿协议街道办违法拆迁房屋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7-28

  

  【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东胜律师、李利律师、吕秋香律师、李浩杰律师

  【被告】温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介绍】

  陈先生系浙江省温州市某区某街道居民,并在该街道拥有三处合法房屋。2018年4月起,该区域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陈先生的房屋面临拆迁,但是陈先生认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不能维持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也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因此陈先生与征收方就征收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双方也未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经多次协商均为成功,陈先生决定委托专业拆迁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经过】

  想要寻求律师帮助的陈先生经过多方询问、考察,最终寻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由程东胜、李利、吕秋香、李浩杰四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其拆迁维权案件。京平拆迁律师在介入该案后,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制定了详细的维权计划。2019年7月23日,陈先生的三套房屋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强制拆除,在违法拆迁前,律师便指导陈先生及时报警,并对拆除现场进行照相、拍摄,收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维权打下基础。通过当事人报警以及其他法律程序得知拆除陈先生房屋的主体系某街道办。2019年12月19日,在京平律师的指导下,陈先生以某街道办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京平律师认为,此次违法拆迁行为是某街道办组织实施的,因此某街道办是本案适格被告;其次,在未对陈先生进行补偿的前提下,某街道办违法拆迁陈先生的房屋欠缺事实和法律依据;再者,某街道办在拆除陈先生房屋前未对陈先生进行催告以及未听取陈先生陈述、申辩,未对屋内财产进行登记和妥善保管,导致大量财产毁坏掩埋,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最后,某街道办以损害了被违法拆迁人的护法权益。

  【胜诉】

  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意见,判决如下:

  确认某街道办违法拆迁陈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浙江温州违法拆迁:城中村改造还未签拆迁补偿协议街道办违法拆迁房屋

  京平律师指出:在各地拆迁项目中,许多地方的征收主体把“违法拆迁”当做打通项目实施“关卡”的杀手锏,但是在实践中征收主体往往不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这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如果遇到违法拆迁时,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