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邹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库建辉律师、崔凤荣律师、桑兆玉律师
【被告】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
【案情梗概】
邹先生系荆州市某区某街道居民,在该区拥有合法房屋。2017年8月,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把邹先生及家人从其居住的房屋内强行拖出并控制起来,将其房屋非法强制拆除。邹先生房屋遭到违法破坏后立即报警,请求警方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立即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多次报警未果,被告均以“政府拆迁为”由,始终未出警,且拒绝向委托人出具书面答复文书。警方未及时出警到场制止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致使邹先生的房屋被全部砸毁。得益于很强的法律意识,邹先生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于是找到了专业办理征地拆迁类案件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自己案子全权委托库建辉、崔凤荣、桑兆玉三位专业拆迁律师助力维权。
【维权过程】
邹先生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了报警记录等重要证据向荆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中,被告荆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辩称,2017年8月当地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有不明人员到邹先生家里闹事砸窗,后报警人又分两次重复报警。出警民警到达现场,经初步查明以上三次报警均与原告的房屋拆除有关。因原告报警所称的相关人员实施的不法行为是执行区政府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行为,故现场告知当事人如果对拆迁有异议应向上级部门提出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无权判断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此事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
京平律师则指出其中的违法点,即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义务。被告接到邹先生的报警后,理应及时出警,全面开展现场调查,通过走访、调取证据、制作现场笔录等形式查明现场拆迁组织者的身份并判明性质,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原告,但被告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法定职责。最终荆州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原告报警反应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律师说法】
遇到违法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报警,进行有效地报警,警方不出警,是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法责任。如果遇到暴力违法拆迁,首先要确定违法拆迁主体,报警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还要学会录音、录像、拍照,这些都是后期维权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遇到此类非法违法拆迁,一定要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不能自作主张,错过最佳的维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