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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城市拆迁案例:极力配合市区城乡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商未果,却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要求7日内交房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22-06-01
  征地拆迁流程中的每一项规定都对保证征收行为的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有实际意义。政府实施征收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确保了土地及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反之,为了加快征拆项目进展,如果对征拆过程中的多项程序有违反,对部分程序简化或者忽略,则会剥夺被征收者的合法权利,造成程序违法。本案中,律师通过对政府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程序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据理辩驳,要求政府承担违法责任,对依法裁判行政行为程序、打击违法行政行为起到了示范性作用。 基本案情

  2014年,国家大兴实施土地统筹管理转型升级,四川省成都市为推进改革创新、立城优城、统筹城乡、全域开放的兴市战略,对其下设中心城区诸多地块进行了土地与房屋建设改造规划。作为成都市区城乡改造区划建设范围内的村户村民,谭先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说服附近的家人朋友,配合政府进行房屋面积认定及调查登记。从2015年到2020年,区规自局与街道办多次对房屋征收的实施进行调查、清点、登记,谭先生都主动配合,毫无怨言。但令谭先生心寒的是,他这样的“老好人”却没有被区规自局诚心相待。2020年1月,谭先生第一次与街道办就拆迁补偿安置协商未果。几天后,他便收到了规自局送达的《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写道,他必须在收到通知书的7日内带着权证资料到街道办办理征地补偿手续、交出旧房,领取补偿款。这份告知书的态度之强硬,根本不给谭先生再就协议协商的机会。眼看着自己家马上就要被强制征收,一直老实善良的谭先生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只得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经过一番寻找,他最终选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律师团队派出吴国强律师、孙红丹律师代理谭先生的案件。

  

四川成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极力配合市区城乡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商未果,却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要求7日内交房

 

  第一话 调查案情,涉案征收程序违法

  了解案情是代理案件的基础工作,也是处理拆迁案件的制胜关键。京平拆迁律师对谭先生所在片区政策文件及各项通知、批文进行整理,同时指导谭先生收集区规自局和街道办征收拆迁行为的相关证据,帮助梳理案件事实,为打赢这场维权战役做好准备。谭先生积极配合区规自局进行房屋征收的清点和调查,但是仅仅因为一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一家人的房屋就直接被告知征收,剥夺了谭先生拆迁补偿安置的协商权,且区规自局在告知书中直接明确为谭先生选定了产权安置,剥夺其货币安置的选择权。在房屋清点过程中,自己家的小青瓦房是否被纳入了计算范围内也不得而知。这些违法行为皆是对谭先生合法权利的直接损害,也是对“依法行政、光明征收”权力的亵渎。在整理完毕区规自局的相关“罪证”后,谭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第二话 法庭质证,法院作出撤销判决

  在法庭上,京平拆迁律师清晰地阐述前期调查掌握的案情事实,并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各项质证观点进行陈述,认为涉案《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实际上是对涉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决定书,该决定并未告知谭先生相关复议及诉讼权利;补偿安置告知书也并未尊重谭先生一家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自主选择权,剥夺了谭先生对货币补偿的选择权;同时案件事实存在测量认定错误的可能。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的作出存在多处程序违法。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强力质证下,区自规局根本拿不出能够证明其行为程序合法的直接证据,陈述的辩驳也显得苍白无力。法院最终判决规自局作出案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判决依法撤销。

  律师说法

  征收拆迁案件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诉讼,征地拆迁行为的复杂性远超其他单一的行政行为,因此征收拆迁案件的关键往往体现在对事实细节的把控,对征拆过程中涉及的要点的精准分析。征地拆迁律师不仅仅对专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而且能够结合案件事实对行政行为具体分析,找出破题之处,推动案件进展,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本案也对审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告知书的合法性、依法裁判征收补偿安置行为做出了示范作用。

  本案部分判决↓

四川成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极力配合市区城乡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商未果,却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要求7日内交房

四川成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极力配合市区城乡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商未果,却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告知书》要求7日内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