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拆迁维权集体渴望正义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滨江路本事滨江路游乐园项目是泸州市政府于上世纪90年代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的历史产物。1993年初,泸州市政府引导下岗职工以及无业城镇居民前往滨江路河滩地投资建设游乐园并负责清理污泥和垃圾。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以及政府的多次整治,滨江路游乐园已经成为泸州市市民主要的休闲场所之一。目前,有关政府部门通知委托人滨江路游乐园将被取缔。游乐园的18名业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介入维权,并提出如下两点要求:(1)如果政府取缔滨江路游乐园后进行商业开发,争取政府预留部分空间供委托人从事经营活动;(2)如果政府取缔滨江路游乐园后不再进行商业开发,政府应提供合理的安置补偿,包括提供其他经营地点以及合理的货币补偿。
赵健、宋金玉两位律师介入案件,通过调查了解到,江阳区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开始滨江路游乐园丈量委托人固化的河滩地面积。因此,政府并不否认滨江路游乐园是历史产物的客观事实。但是,有关政府部门并未给出补偿安置方案,所以,众委托人处于焦虑状态中。此外,由于工商局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年检手续,大部分委托人的营业执照未经过年检,如有诉讼,可能会面临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委托人还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与泸州市城区港埠公司签署了《租赁协议书》,可能会面临被腾退的风险。
本案案情清晰,但是脉络关系较为复杂,需制定完善的维权方案的同时,过硬的谈判技巧是必要的。为尽快争取主动地位,维权措施已启动,相应法律程序逐步展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