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肖广影律师、桑兆玉律师
【被申请人】杭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简介“某街道办”)
【案情介绍】
周女士系杭州市某区内某村村民,并在该村内拥有合法房屋一处,一家人在此居住多年。因该村被划入征收拆迁范围,所以周女士的房屋面临拆迁。但因征收补偿标准过低,不能保障被拆迁人生活水平不降低,严重损坏了被拆迁人的权益,因此双方未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也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17年6月22日,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将周女士的住房强制拆除。这使得周女士非常气愤,决定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向征收方要个说法。
【维权经过】
周女士经过多方询问、考察,最终寻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由库建辉、肖广影、桑兆玉三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其拆迁维权案件。京平律师介入该案后,发现周女士的房屋已被违法拆迁,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保障,所以制定维权计划,启动维权程序刻不容缓。2018年3月14日,京平律师指导周女士向杭州市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京平律师认为征收方在未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且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突然的将其房屋强制拆除,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不符合先补偿后搬迁以及其他法定程序,因此该违法拆迁行为是违法的。
【胜诉】
最终,杭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律师的意见,决定如下:
确认杭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对周女士的房屋组织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京平律师指出: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因拆迁补偿不能达成一致,进而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在行政机关组织的拆迁中,尽管被拆迁人不能拒绝拆迁,但有权利要求给予合理的补偿,因此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