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霞律师、辛成律师、蔡晓仪律师
【被告】温州市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先生,浙江温州人氏,在某区某街道某村拥有一幢房屋多年,后该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但万万没想到,房屋征收部门以当地建房手续不齐为由,将包括陈先生的房屋在内的大部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给予陈先生等被征收人极低的补偿。权益受损、家宅将毁;势单力薄、维权无门……陈先生毅然决定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助其维权。经过一番了解和沟通,陈先生最终选择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其拆迁纠纷,并由李霞律师、辛成律师和蔡晓仪律师具体承办本案。
合法权益遭受蚕蚀,维权之路一波三折!陈先生和京平拆迁律师联合维权,与相关政府部门展开了一场又一场较量。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增加维权筹码,京平拆迁律师立即指导陈先生向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获取了征地批文、征地补偿方案等相关文件。
在京平拆迁律师努力维护陈先生知情权之际,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对陈先生作出了《违法建筑处置决定书》,认定陈先生的房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系违法建筑,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其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责令陈先生自行拆除。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京平拆迁律师当机立断,指导陈先生就执法局作出的《违法建筑处置决定书》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书。很遗憾的是,某区人民法院并未采纳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面对维权路上的艰难险阻,不畏惧、不气馁是京平拆迁律师一贯的姿态。京平拆迁律师迅速调整策略,寻找突破点,指导陈先生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某区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和执法局作出的《违法建筑处置决定书》。
在庭审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从事实认定、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论证了执法局作出的《违法建筑处置决定书》的违法性。京平拆迁律师具体阐述,执法局对陈先生房屋包含有规划许可手续的和无规划许可手续的两个部分、未补办登记手续的原因、房屋具体面积这些事实的认定不甚清晰且缺乏证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亦采纳了这一观点,认为执法局作出的《违法建筑处置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予以撤销;同时依法对某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