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字〔2021〕 32 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西起幸福巷,东至铁路西侧路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东 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 事处为本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依法选定北京中海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房地产评估
机构,承担项目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工作.
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如下:
幸福巷16号(部分) 、幸福巷 17号 (部分)、幸福北里2号 楼迤北、安化南里3号院迤南、培新街7号院(部分).
上述征收范围内各单位及居民应当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因疫 情原因,采用计算机摇号的方式确认签约顺序号.自2021年12 月29日9时起至2022年1月27日24时止为该项目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内已签约的,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执行;签约期内未 签约的,按照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 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 提起行政诉讼。
注: 《夕照寺东西线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于 2021年9月30日在征收范围内及相关网站公布.
办公地址: 幸福北里2号楼北侧夕照寺东西线道路工程项目 房屋征收指挥部
现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慧 6710129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 12 月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