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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为辅,自2021年9月14日起施行
安徽省《亳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二)少拆多改、注重传承、融合发展。采取留改拆相结合,以保护传承、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为辅。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全方位保护,(四)公众意愿、民生优先、
2022-06-21 -
安徽省《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已于2017年进行修订,2022年未调整
安徽省《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第十二条 安徽省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一)个人不缴费,也未缴纳集体土地补偿费的,每人每月发基础性养老金220元。(二)个人不缴费,但按规定缴纳集体土地补偿费的,每人每月发基
2022-06-21 -
安徽省《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13年版本
安徽省《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徽省淮北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和取得用地方式等因素,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地段、同类型普通房屋市场价格确定。第二
2022-06-21 -
安徽省《濉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从申请房屋征收开始到征收结束一共分为七大步
安徽省《濉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从申请房屋征收开始到征收结束一共分为七大步:一、申请房屋征收程序、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程序、三、由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程序、五、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六、房屋
2022-06-21 -
安徽省《淮北市采煤沉陷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按照人口支付搬迁安置费用,人均补偿面积为32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偿1100元
安徽省《淮北市采煤沉陷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第五条 安徽省淮北市采煤沉陷村庄搬迁补偿,采取按照人口支付搬迁安置费用。采煤企业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补偿费用:(一)搬迁安置户人均补偿面积为32平方米,单位面积补偿标准
2022-06-20 -
安徽省《淮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城市更新包含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
安徽省《淮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切实做好城镇危房搬离整治,通过拆除修缮加固
2022-06-20 -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一、搬迁费(一)住宅房屋:每户按1000元 次计算2次。(二)非住宅房屋:根据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予以补助。办公用房按10元 平方米;营业、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其他非住宅按13元 平方米。(
2022-06-20 -
安徽省《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将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和回迁安置小区优先纳入改造
安徽省《合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在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养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纳入改造范围。其中,对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建
2022-06-20 -
安徽省《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安徽省《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第七条 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非住宅房屋认定。(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
2022-06-17 -
安徽省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若干规定》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滥用职权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省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公职人员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规依纪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 采取暴力、威胁、欺诈等方式阻碍房屋征
2022-06-17 -
安徽省《合肥市城区危险住房处置暂行办法》鉴定为危房可采取翻建、重建、产权收购、等价置换或者协议搬迁等方式处置,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合肥市城区危险住房处置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安徽省合肥市经鉴定为危险住房的,按照“人房分离、分类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可以采取维修加固、翻建、重建、产权收购、等价置换或者协议搬迁等方式处置。第十七条 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
2022-06-17 -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1986年前建造的无证房屋可根据卫星图确定产权面积给予补偿,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六条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以下规定计算补偿:安徽省合肥市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政策性增购建筑面积×(
2022-06-17 -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更新工作暂行办法》城市更新主要包括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自2022年3月3日起施行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更新工作暂行办法》第四条 城市更新主要包括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新城建提升、城市风
2022-06-17 -
安徽省《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暂未调整,将继续沿用之前版本
安徽省《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住宅价值补偿金=(被征收住宅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平均单价-200元 平方米-被征收住宅结构差单价-被征收住宅楼层差单价)×被征收住宅有效建筑面积,被征收住宅结构差单价标准详见附件
2022-06-16 -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最新版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1年3月1日施行版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经2010年12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202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