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被拆迁户在维权道路上陷入了一个逻辑误区,没有违法拆迁,我到底该起诉谁,我还能维权吗?带有这种疑问的被拆迁户,都是因为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还而可能会导致错失维权最佳时机,最终自己能拿到的拆迁补偿必然不会高。
下面就由京平拆迁律师为大家分析面临违法拆迁维权时需注意的三大行为:
1、注意合法征地行为
面临违法拆迁,许多被拆迁户往往手足无措,那么我们就需要核实征地行为本身是否合法。合法征地,必然是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由市县级政府主导的、经过合法审批的行政行为,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注意组织征地的主体。有权组织实施征地的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而非以盈利为目的的主体,实践中也出现过以盈利为目的的主体实施违法拆迁的行为,这是违法的。
其次,征地一定是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诸如公共医疗、教育、公益建设等,单纯的商业开发行为不属于公共利益,被拆迁户要提防“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
最后,是否经过审批程序至关重要。有审批权限的行政机关是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如果征地是非法审批甚至未经审批的,我们是可以进行复议或者诉讼的,这在面临违法拆迁时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拆迁维权手段。如果等到房子被违法拆迁后再起诉违法拆迁违法,并提起国家赔偿程序,可得赔偿数额主要是针对因为违法拆迁而给自家造成的损失,并不能阻止开发建设,从根本上讲,难以触动征地大局;但是如果我们可以证明征地行为未经审批或违法审批的,那很可能就会造成征地开发行为的中止,那么征收方极有可能主动寻求协商机会,提高拆迁补偿,达到一个理想的拆迁维权效果。
2、注意合法违法拆迁行为
面对违法拆迁,我们也要注意违法拆迁行为本身。自从合法建筑的行政违法拆迁被废止以后,许多被拆迁户以为目前我国已经没有违法拆迁行为了,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一个合法的违法拆迁行为,要经过许多法定程序。首先要有一个合法的征收决定和安置补偿方案;其次,征收方与被征收方没有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被征收方也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最后,征收方对被征收方作出征收拆迁补偿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方可向法院申请作出违法拆迁裁定。在这诸多的环节之中,除了法院的违法拆迁裁定我们不能复议诉讼外,其他环节基本都可以进行复议或诉讼,在此,京平拆迁律师特意提醒一句: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一定要及时行使!
在现实中,京平拆迁律师常常会接触到许多面临违法拆迁的当事人,在收到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后,一看补偿十分不合理,要么置之不理,最终超过了诉讼时效,导致无法维权;要么就是一怒之下撕毁决定,认为这样自家的房子就不会被拆,等到拆迁方向法院申请司法违法拆迁,自己房屋也被违法拆迁后,才决定找律师维权,但是为时已晚,无力回天。
3、警惕违法拆迁行为
有很多被拆迁户反映自己在面临违法拆迁时,根本没有看到拆迁方的任何手续房子就被违法拆迁了,是否违法?京平拆迁律师告诉大家:拆迁方有无手续,不能以有没有看到为准,我们需要通过法律调查,申请信息公开,才能搞清楚这问题。说白了就是,没有看到,不代表拆迁方真的就没有合法的手续。
那么,我们面对违法拆迁时该如何应对呢?首先,我们应该及时报警并进行电话录音,可能的情况下对出警情况、房屋被违法拆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如果公安机关不出警或者出警后不作为,我们大可事后起诉公安不作为,最终确认违法拆迁主体,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面对违法拆迁,我们还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非法拆迁和违法施工,如果相关部门不履行查处职责,我们同样可以起诉这些相关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京平拆迁律师告诫大家,面对拆迁,维权要趁早。即使房屋被违法拆迁后可以走国家赔偿程序来维权,但是就丧失了对己有利的谈判筹码,后期取证工作也会难上加难,如此被动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即使坚持到最后也不一定能达到满意的结果。面对违法拆迁,京平律师希望大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最终获得满意的补偿,早日渡过拆迁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