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拆迁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拆迁补偿安置登记手续。
征收与征用均为国家行为,补偿自然也有国家支付,对拆迁户进行补偿的自然是政府。市县级政府作为拆迁主体自然拆迁补偿由政府支付,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是被委托之后协助发放拆迁补偿费,换言之,我们的拆迁补偿没有发放到位首先应该找实施征收部门而非村委会,诉讼的前提是必须找到正确的主体。
如果实施征收部门明确答复拆迁补偿发放给村委会,那么就该找村委会要了。
因为拆迁补偿一般是直接发给本人的,拆迁法律规定将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的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失地农民,村集体也可根据拆迁补偿方案提供具体的补偿清单,向失地民众发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此外,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属于集体,是直接发放给村集体的,村委会和村民共同所有。
总的说来,村委会是能从土地收入中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当然这里应该注意掌握的比例,一般村委会分得的比例在20%左右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