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住改非"住宅改商铺这样的房子合法吗?
有些拆迁办的人会说,“住改非”住宅改商铺违背房屋登记性质,是不合法的。对于普通百姓,法律并不禁止。民法典中赋予所有权人的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物尽其用。
还有一个问题是,"住改非"住宅改商铺房屋拆迁是按住宅补偿还是商铺补偿,这就涉及到对“住改非”住宅改商铺房屋的认定,最终确定是按照住宅补偿还是商铺补偿。
我们需要保留那些证据证明实际用途是商铺呢?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以上文件往往能直观地反映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可直接确定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在此应注意的是: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以实际经营地为准。
二、完税凭证。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伴随着纳税,有完税凭证(免税单位应当提供免税证明)可以表明有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住房当然属于“住改非”。
三、租赁程序。外租房屋,提供租赁合同.开具发票.纳税凭证等。
四、是房屋实际使用情况。一些房屋虽未办理相关证照,但作为办公或生产经营使用;而某些房屋,尽管证照登记地点在该房屋内,并未在此办公或生产经营。
五、运营时间。实务上,由于商业住房的补偿一般比住宅补偿高,因此,事先得到消息后,为了获得更大的补偿,一些被征收人暂时将住房转为生产经营,这类房屋也不能要求按“住改非”进行补偿。
因商铺等经营类房屋拆迁补偿比一般住宅要高,如拆迁办在征收房屋时界定自己的“住改非”类型房屋是不合法的,以“登记性质为住宅”为由,仅按一般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费,予以征收,大家不要轻易同意。